陕西理大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高等学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汉中周边陕甘川鄂渝毗邻地区具有硕士授予权最早的高校。目前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20人,均为全日制(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招收的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为2年,其余学科专业学制均为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均在学校南校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6.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
(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我校只录取全日制类别的考生,对于在职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脱产就读证明”(模板在下载专区),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三、网上报名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是陕西省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可在本科所在学校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陕西省内的社会考生原则上均在我校报名;陕西省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以及初试。所有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者“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符合我考点接受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陕西理工大学2020届毕业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2.已注册学生证;3.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2.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在汉中的社会考生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汉中户籍的户口本(户口迁出迁入的有户籍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审核材料要求按我考点和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公告规定执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安排等事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预计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实际考试时间以教育部2020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复试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比例可以适度扩大。
(三)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详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其他事项按教育部、省招办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中旬。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 学费 待定
(二)奖助学金 待定
(三)住宿
学校有专门的的研究生公寓楼,住宿一般为3-4人一间,住宿费为1000元/年。